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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时期秦陇地区的经济秦陇地区的屯田-【xinwen】

发布时间:2021-10-11 10:50:42 阅读: 来源:排线厂家

北宋时期,陇山东西地区的经济有所恢复与发展。自立国之初至晚期,这里成为北宋西北屯田的重要区域之一;农业、畜牧、商业、手工业等均有一定程度的进步;丰富的自然资源得到开发利用。甘肃经济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区域经济特色。

“屯田实边”,是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经营、开拓西北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。北宋统治者自立国之初直至晚期,始终在西北地区实行屯田、营田,陇山东西成为北宋屯田的重要区域之一。

一、兴起

北宋立国,即与辽、鼎足对峙。为了加强边防军事部署,防止辽、夏的不断骚扰,宋自淳化以来,始用何承矩措置北边屯田,开溏泺之利以限北虏,以后相继在西北二边实行屯田。“北边”当指河北路,在这一地区屯田的主要目的是阻止辽兵长驱南下的骚扰。“西北二边”则指河东、陕西二路与西夏毗邻地区,此地屯田自然是为了防止西夏的进攻。随着宋与西夏矛盾的发展、演变,其军事斗争也日益激烈,与西夏毗邻的陕西路军事地位日益重要,驻军数量与日俱增。在秦凤、泾原、环庆、延四路的陕西沿边,驻有中央禁军二十余万,此外还有大量的义勇、弓箭手、蕃兵。延(治今陕西延安市)、渭(治今甘肃平凉市)、庆州(治今甘肃庆阳市西峰区)、镇戎军(治今宁夏固原市)等五州、军处于前沿,长阙粮草,渭州屯泊大量军马,支费粮草浩瀚,众多的军队所需军费开支庞大。正如张方平奏疏所说:“伏见西事已来,应付边备,天下被其劳,凡百赋率至增数倍。”繁重的军费成为陕西沿边以至全国人民的沉重负担。

北宋前期,沿边地区军粮主要靠内地供给。而自北宋中期开始,内地已难以供给边防全部军需。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有二:一是关中粮食产量有限而军粮需求过盛,其土地生产力无法承受;二是运输困难。陕西沿边州军地居山险,道路阻隘,将内地粮食运到边地,百姓苦于运输。面对庞大的军费开支,宋政府想方设法,采取从南方调运粮食,动用内藏库钱物,令商人输粟于边,留用陕西、四川赋税、金帛,增加陕西酒课助边,铸大钱以助军费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与措施,解决这一难题。尽管宋朝统治者费尽心机,采取种种措施,虽解决了部分兵饷粮运问题,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。

显然,解决陕西沿边军费的根本出路,就是采用历代统治者的传统办法,命令驻军屯垦,或募民耕种荒地,实行营田。因而宋朝统治者对西北地区的屯田非常重视,因为屯田既可以巩固边防,“减冗费,为持久宽民之计”,又可以部分解决兵饷粮运的困难。在“兵事未息,人兵未可全减”的情况下,“广劝公私耕种”为。所以兴屯田、营田实为“扈边实塞之要务,足国安民之至计也”。

二、概况

秦陇以西地区是北宋屯田耕种地区,而屯田兴盛之时却是在中后期的熙宁(1068-1077)、元丰(1078-1085)年间,且屯田址地广泛。甘肃的屯田大体可分为两个不同时期。

(一)北宋前期的屯田

自北宋太宗至道元年(995年)到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的73年间,是北宋西北屯田的兴起时期。由于党项李继迁不断骚扰西北边境,宋朝为了巩固边防,解决军粮运输困难,开始在西北沿边屯田。元昊立国后,边防局势更为恶化,于是宋朝分陕西沿边为秦凤、泾原、环庆、延四路外,还在陕西屯驻重兵,在军储未备的情况下,命令在陕西置营田务,具体兴屯之事则由四路总管与转运使兼任。这一时期的屯田址地主要沿西夏左厢沿边地及横山内外分布,是防御西夏的一个重要措施。隶属泾原、环庆、秦凤、熙河四路的甘肃,是北宋屯田的重要地区之一,屯田、营田区主要有以下诸处。

笼竿川屯田。笼竿川亦作龙竿川,位于六盘山外,其具体方位,据《武经总要前集》卷18载:北“自六盘山寨二十里,至瓦亭四十里,又七十里至渭州;西至神林寨四十里,至石门蕃界七十里;东南至仪州百二十里;东北至镇戎军百一十里,南好水川界”。由于地处冲要,“内则为渭州藩篱,外则为秦陇襟带”,土地肥沃,人口繁盛,当地熟户以闲田输官。

渭州屯田。渭州在北宋时属秦凤路管辖。宋英宗治平(1064-1067)初,知渭州王素耕垦渭州西南一带土地,“积粟支十年”,又利用当地蕃部献出的土地招募弓箭手,并且筑八堡以居,平时耕田,有警则聚。由于王素治军有方,故“士气感奋,精悍他道莫及”。

泾、原五州屯田。庆历二年(1042年)十月,泾原安抚使王尧臣上疏,请求于泾、原五州营田,益置弓箭手。宋仁宗同意施行。

秦州屯田。英宗治平(1064-1067)初年,知秦州李参平定了吐蕃药家族动乱后,得良田五百顷,招募弓箭手屯田。

黑谷屯田。黑谷在秦州境内,大中祥符二年(1009年)十二月,枢密直学士知秦州李言黑谷颇有闲田,于是宋政府在这里招得寨户三百余户,户三丁,计九百余人,屯田防边。

牟谷口屯田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,秦州青鸡川蕃部愿献纳土地,陕西宣抚使郭逵在青鸡川南牟谷口筑城堡,招募弓箭手屯田,“以通秦州、德顺二州之援,断贼入寇之路”。

(二)北宋中后期的屯田

自神宗熙宁元年(1068年)至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的59年间,是屯田兴盛时期。这一阶段前期,正是宋神宗、哲宗朝变法革新时期。这一阶段后期,是哲宗、徽宗之时,自绍圣(1094-1097)至大观(1107-1110)年间,宋政府继续对吐蕃、西夏用兵,不断开疆拓土,其新开疆域已由熙、河、洮、岷等今甘肃南部地区进一步扩展至今青海东部地区,并将屯田、营田也扩大至这里。

甘肃地区屯田,主要是在神宗、哲宗时期进行。徽宗时期,甘肃境内屯田不如中期广泛。甘肃屯田主要分布在陇右与陇东地区,构成了北宋边防军事防御体系。

1.陇右屯田

渭水上游屯田。渭源城至秦州一带系渭水上游,沿河五六百里,有未垦良田万顷,因无钱作本,故不能获利。熙宁三年(1070年)二月,王韶上奏“择田之膏腴者,量地一顷,约用钱三十千,收岁不下三百石,千顷之田三万贯,收三十万石”。要求政府拨款兴治,在此屯种,并设置市易司,“笼商贾之利,取其赢以治田”,以济边储。宋政府下诏秦凤路经略司借支封桩钱三万贯,委王韶募人耕种。后经勘验此地已垦田有四千余顷。

毕利川屯田。秦州境内的毕利川,无主荒闲土地甚多,熙宁元年(1068年)七月,陕西经略使韩琦请求在这里招置弓箭手从事屯垦,宋政府依其所请。

伏羌城屯田。伏羌城(今甘肃甘谷县)是北宋的一个屯田区,元丰六年(1083年)七月,主管冶坊堡供奉官王讷根括伏羌城等三寨田三百六十顷,招弓箭手屯种。

兰州屯田。兰州(治今甘肃兰州市)系新收复地区,元丰五年(1082年)在这里实行营田。“兰州内外官属法拨地为圭田,今新造之区居民,未集垦耕人牛之具,皆强役之”。

古渭寨至武胜军屯田。古渭州旧称古渭寨,唐临洮之地,号武胜军,即宋代的熙州,此屯田区位于今甘肃陇西至临洮一带。熙宁四年(1071年)八月,宋政府“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,应招纳蕃部、市易、募人营田”。并在此地区置洮西安抚司,令王韶主持。因此地吐蕃部族众多,熙宁五年(1072年)十月,宋政府诏令秦凤路沿边安抚司支官钱收买镇洮军(即熙州)蕃部田土,招置弓箭手进行垦种。

定西、龛谷、榆木、岔堡四寨屯田。定西寨即定西城(今甘肃定西市安定区南27里),即西使城;龛谷寨(今甘肃榆中县南20里小康营),于元丰四年(1081年)置,元七年(1092年)废,绍圣三年(1096年)复修为堡,即龛谷堡;榆木、岔堡位置不详,推断此四寨系新复境土堡寨,均在今兰州榆中县境内。

熙河路屯田。熙河路辖有熙、河、洮、岷四州及通远军。这一地区大约有土地一万五千顷,十分取一,以为公田,大约中岁亩收一石,则公田所得十五万。水旱肥瘠,三分之一,亦可得十万。由于此地屯田有利,熙宁七年(1074年)正月,王中正至熙河路以土田招弓箭手。熙宁九年(1076年)正月,宋政府又差太常主簿王君俞赴熙河路与郑民宪商议推行屯田。元丰元年(1078年)十月,宋政府给熙河四州军标拨官庄田外,又在近城“各更择沃土二十顷为营田”。

河州屯田。河州屯田主要有三次。熙宁七年(1074年)三月,王韶以河州近城川地招汉弓箭手屯垦,山坡地招蕃弓箭手,人给地一顷,蕃官两顷,大蕃官三顷。仍募汉弓箭手为甲头,与蕃官同管勾。熙宁九年(1076年),河州知州鲜于师中要求在河州请以未招募弓箭手地百顷为屯田,宋政府同意其建议。元丰元年(1078年)九月,吐蕃郎家族、鬼驴族要求在河州或南川寨侧近,从宋政府“根括空闲及弓箭手逃田内标拨二十顷”,分给他们垦种。于是这两族六百余人在这一地区屯垦。

洮西屯田。熙宁九年(1076年)正月,宋政府将洮水以西地区弓箭手军丁来不及耕种空闲地土,让各州军差厢军耕种,官置牛具、农器,每人一顷。令“所属堡寨使臣、道路巡检主管,趁时耕种成收入官”。

阶州屯田。元丰二年(1079年)三月,阶州汉蕃户献纳并根括田土五百二十顷,宋政府招募弓箭手屯种,每人给地两顷。

岷州□川、荔川、闾川、熟羊寨屯田。□川、荔川、闾川三寨均在岷州境内,熟羊寨在通远军(治今甘肃陇西县)境内。宋元丰二年(1079年)二月,在这四寨地区,依官庄例,招募永济卒二百人从事屯种。

2.陇东屯田

陇山屯田。今甘肃境内的陇山,也是北宋屯田区之一。元丰四年(1081年),渭州陇山一带有川原坡地四千余顷,泾原路经略司上奏,“可募弓箭手二千余人,或不愿应募,乞收其地入官”。宋政府采纳其建议,依照熙河旧例,允许泾原、秦凤、环庆、熙河四路弓箭手投换,仍带旧户土田地,耕种二年以后,另招弓箭手。宋哲宗元八年(1093年),殿前副都指挥使刘昌祚知渭州时,根括陇山地一万零九百九十顷,招募弓箭手五千二百六十一进行屯田,哲宗颁敕书奖谕。

庆州屯田。崇宁年间(1102-1106),钱即为庆州知州,上任后,筑安边城、归德堡,包地万顷,纵耕其中,岁得粟数十万。

渭州屯田。徽宗政和(1111-1117)末年,王恩知渭州时,括隐地二万三千顷,分弓箭手耕屯,为三十一部,以省馈饷。

三、效果与作用

北宋大量屯田、营田土地主要是通过以下诸种途径获取:根括闲田、开垦荒地、蕃部献田、钱物易田、收官员职田、收公田官地、包占良田、拘收作过蕃部田、自首免罪得地等。

获取屯田土地的途径虽有上述九种,但其中最主要的则是根括闲田、开垦荒地与蕃部献田,其他几种则作为获取途径的补充,在甘肃屯田中所占比重不大。

北宋时期,在甘肃从事屯垦生产的劳力来源主要是招募弓箭手、选知农厢军、募卒屯垦、配发罪犯、招怀投顺蕃部等,他们成为甘肃土地开发的劳动力与屯垦的直接生产者。

随着土地私有制日益发展,租佃关系日益盛行,带有中古军事隶农性和徭役性的屯田、营田,成为当时大土地所有制的附庸与补充,必然受其经营方式的影响而日益衰落。受生产关系变化的影响,宋代整个屯田效果不甚显著,但在甘肃地区的屯田却有一定的效果与作用。

一是开垦荒地,生产粮食,减轻军需负担。在宋夏对峙百年间,边界冲突不断,土地荒芜,民众失业,给养匮乏的情况下,甘肃地区的屯田、营田却显示了其优越性,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北宋政府通过屯田、营田等方式,开发利用了大量荒芜的土地,殿前司副都指挥使刘昌祚括泾原路“陇山地凡一万九百九十顷”,渭源城至秦州一带沿河五六百里良田万顷(后经查证为四千顷)成为屯田区。驻营一兵费用,可给屯驻三兵。甘肃境内屯田、营田的大量分布,是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,积蓄了部分粮食,减少了国家部分军需开支,一定程度上活跃了甘肃地区经济,发展了社会生产。

二是增强了北宋西北边防。大量屯田士兵以边寨为家,屯田士兵往往带有家眷,并分到一至二顷土地,还可以免徭役、和雇、支移、折变等各项负担。由于分得土地,又可享受优惠政策,于是他们便有眷恋之心,恋土地,护老弱、牛羊,遇贼力斗。这些士兵“徙家塞下,重田利,习地势,父母妻子共坚其守,比之东兵不乐田利,不习地势,复无怀恋者,功相远矣”。他们力耕死战,世为边用,远比东调的戍兵更具有战斗力。大量屯田军民及弓箭手的驻扎,加强了甘肃御夏固边的防卫力量,使甘肃成为北宋西北边防抵御西夏的一道屏障。

三是减少军粮运输负担。北宋的兵饷运输是一个难题,西北沿边军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149庆历四年五月甲申载,知制诰田况上疏:“自西事以来,延一路,犹苦输运之患,卞咸在州,欲图速效,自城、坊州置兵车,运粮至延州,二年之内,兵夫役死冻殍及逃亡九百余人,凡费粮七万余石,钱万有余贯,才得粮二十一万石。道路吁嗟,谓之地狱。今茶数多,辇至保安军益远,岁岁如此,人何以堪?”

田况所言虽是延一路的情况,但其他泾原、秦凤、环庆诸路也同样如此劳民伤财。

由于实行屯田和营田后,这种状况有所改善。言:“臣观今之边寨,皆可使弓手、土兵以守之,因置营田,据亩定课,兵获羡余,中粜于官,人乐其勤,公收其利,则转输之患,久可息矣。”贾昌朝也谓“可以减屯戍,省供馈”。这说明沿边实行屯田和营田,减轻了军粮运输的困难。由于屯田、营田,边地粮食增多,这对于防止奸商囤积居奇,平抑粮食价格,多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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